一、各国高等教育简介
二、博洛尼亚进程
“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 Process)是29个欧洲国家于1999年在意大利博洛尼亚提出的欧洲高等教育改革计划,改计划的目标是整合欧洲的高教资源,打通教育体制。“博洛尼亚进程”的发起者和参与国家希望,到2010年,欧洲“博洛尼亚进程”签约国中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成绩,都将获得其他签约国家的承认。大学毕业生可以毫无障碍地在其他国家申请学习硕士阶段的课程或者寻找就业机会,实现欧洲高教和科技一体化,建成欧洲高等教育区,为欧洲一体化进程做出贡献。
一、发起背景与历程
1、《里兹本公约》
1997年4月8~11日,欧洲理事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里兹本召开会议并在会间共同推出了《欧洲地区高等教育资格承认公约》(简称《里兹本公约》)。这个公约得到与会国家代表的支持后通过。此公约是欧洲地区唯一的涉及欧洲地区高等教育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书,是奠定“博洛尼亚进程”的基础文件。《里兹本公约》的具体内容为:
·持有一个国家的学历资格可以在另外一个国家得到相应承认;
·签约国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对学历资格申请人的性别、种族、肤色、缺陷、语言、宗教、政治意向、国籍、民族和籍贯抱有歧视;
·签约国的评价机关要对提供的学历证明负责;
·签约国在没有特别的理由时应该承认其他签约国出具的学历证明。但是,如果两个国家的学制有明显的区别时例外;
·签约国对外国的学生给予同等的国民待遇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在不违背所在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外国的学者可以使用原学术头衔;
·签约国为难民和流动群体提供学历金额就业资质证明;
·签约国应该建立信息和咨询中心,提供本国有关高等教育的各种信息;
·签约国要鼓励本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为学生颁发《文凭说明书》。《文凭说明书》是欧盟、欧洲理事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设计的旨在具体描述文凭内容的解释性文件。
2、《索邦宣言》
1998年5月,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英国的教育部长率先在法国索邦大学聚会,研究如何加速推动高等教育人员流动和资历互任工作。会间,他们共同签订了旨在促进四国高等教育体系相互协调的协议,即《索邦宣言》。《索邦宣言》的重点内容为:
·循序渐进地推动欧洲高等教育学位和学制总体框架的建立;
·建立共同的学制和学历,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学制和层次分为两个阶段,即,高中毕业后继续学习3~4年达到本科生学历要求(BAC+3/4);达到本科生要求后继续学习2~5年可以取得研究生学历;
·加强并促进师生流动,要求学生在其学习期间至少在国外学习一个学期。清除学术人员流动的障碍并促进学历资格的承认。
3、《博洛尼亚宣言》
《索邦宣言》的实施对欧洲各国产生了广泛影响。1999年6月,欧洲29国的教育部长,包括欧盟成员国和申请国在博洛尼亚开会,探讨2010年建成欧洲高等教育区并完善共同的欧洲高等教育体系等问题。会议取得了成功,与会部长共同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博洛尼亚宣言》的重点为:
·建立容易理解以及可以比较的学位体系;
·致力于建立一个以两阶段模式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
·建立学分体系(例如,欧洲学分转换体系);
·促进师生和学术人员流动,克服学分转换的障碍;
·保证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
·促进欧洲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合作。
《博洛尼亚宣言》标志着博洛尼亚进程的全面启动。由于“博洛尼亚进程”是一个长期的计划,其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高等教育体系。因此,会议代表提出对此进程应该保持持续的关注和支持,因此,会议决定此后每两年召开一次部长会议,监督评估“博洛尼亚进程”的进展。
4、《布拉格公布》
2001年5月,在布拉格召开了第一次双年度评价会议。会议回顾了“博洛尼亚进程”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会议通过了《布拉格公告》。《布拉格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重申《博洛尼亚宣言》的目标以及成员国的决心和义务;
·感谢欧洲大学联合会以及欧洲学生国家联盟对“博洛尼亚进程”的积极参与和做出的贡献;
·肯定欧盟对“博洛尼亚进程”的建设性作用和帮助;
·提出加快实现“博洛尼亚进程”目标的改进意见;
·强调终身学习和学生参与教学的必要,进一步明确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是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重要内容。
5、《柏林公告》
2003年,在柏林召开了第二次双年度评价会议。在此次会议上,通过了《柏林公告》。《柏林公告》的主要内容是:
·保证质量:明确高等教育机构的职责,对教研机构的教育计划进行有学生参与的评价检查,建立网络与合作机制,制定并完善学位证书颁发措施;
·进一步明确建立一个以两阶段模式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
·促进学位学历和学制互任。呼吁参与“博洛尼亚进程”的国家尽快签署这个公约。提出2005年,学生申请《文凭说明书》时免费;
·提出将两阶段模式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进一步细化,把研究生阶段的教育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生和博士生,成为三段式高等教育体系。
6、《柏林宣言》
2005年5月,在柏林召开第三次双年度评价会议。会议通过了《柏林宣言》。《柏林宣言》的主要内容为:
·加强建立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实施国家质量体系框架;
·决定颁发联合学历学位,包括博士生联合学位;
·横向打通高等教育体系,创造并建立通往高等教育的灵活通道。
二、“博洛尼亚进程”取得的进展
截止2005年,欧洲有36个国家签署了《里兹本公约》,45个国家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加入博洛尼亚进程的国家有:
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格鲁吉亚、罗马教廷、凶牙利、冰岛、爱尔兰、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尔多瓦、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塞黑、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瑞士、前南斯拉夫、乌克兰、英国、安道尔、比利时、德国、希腊、意大利、马尔他、荷兰、西班牙、土耳其。
其中,安道尔、比利时、德国、希腊、意大利、马尔他、荷兰、西班牙、土耳其还没有签署《里兹本公约》。
根据加入博洛尼亚进程需要履行的义务要求,目前,签约国家基本能够根据《里兹本公约》和《博洛尼亚宣言》的内容要求采取措施,改进国内教育体制,完善教育设施,建立必要机构以保证落实公约和宣言条款。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评估报告,这些国家的工作情况比较令人满意,特别是在实行三段式高等教育体制,为学生提供《文凭说明书》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等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